28日包头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举行揭牌仪式!
| 招商动态 |2016-11-28
政策解读
包头房价
装修参考
学习管理
包头经纪人|编辑/合作微信号:sange1068
11月28日上午,“包头市主城区启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仪式”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举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赵大勇、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建中出席启动仪式。
整合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一项基础性的财产登记制度,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赵大勇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
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政府主席布小林作为推进全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部署。去年以来,包头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精心组织,积极谋划,按照基础先行、制度保障、部门衔接、便民高效的要求,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天,包头市主城区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标志着包头市9个旗县区实现了不动产权登记的全覆盖,圆满完成了自治区政府下达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任务目标。
张建中副市长在致辞中指出
01
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自去年启动以来,在自治区国土厅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下,全市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密切配合,顺利完成了机构整合、人员划转、平台建设、流程再造、窗口设置等工作。外五旗县区从今年7月1日以后,全部组建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并实现了“停旧发新”,现已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1911本。11月25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我市主城区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今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揭牌成立,我市主城区开始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全面落地,也标志着我市结束了土地、房屋、林业等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
02
张建中副市长要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希望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履职,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流程,努力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要始终秉承廉洁高效、统一规范、保障权益、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进一步精简办事环节,减轻群众负担,提高行政效能。同时,要大力宣传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推动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实施!。
启动仪式上,赵大勇副厅长、张建中副市长为“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并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颁发我市主城区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为居民唐小宁颁发我市主城区第一本不动产权登记证明。
按住图片左右滑动
市四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市地税局、市信访局、市法制办、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包头市不动产登记技术支撑单位,北京苍穹数码测绘公司、北京中天博地科技公司负责人;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市四区国土分局、高新区国土局,市国土资源局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体人员参加启动仪式。
相关链接
11月28日起,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和稀土高新区5个主城区也将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包头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统一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其中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仍由包头市农牧业局负责,待过渡期满后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可办理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为土地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不动产权利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耕地、林地、草原等承包经营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张强表示,为保障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平稳开展,最大限度实现便民利民,不动产登记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便民措施,设立了咨询导引台和咨询